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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百万“情债”该不该还?

发表日期:2022年7月12日   文章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北京晚报记者:孙莹
 

案例再现

张国强在一家大型外企做总裁助理,因为应酬不断,对妻子、女儿的照顾越来越少,夫妻俩经常因家务琐事争吵。

  此时,单位新来了个妙龄女同事孙小红,让张国强重新找到了恋爱的甜蜜和被崇拜的感觉。两人的情人关系也逐渐在单位半公开化。

  闲言碎语传到了妻子艾嘉耳朵里,她以自己和女儿的生命相威胁,让张国强在家庭和情人间作出选择。

  张国强迫于妻子的“威胁”和家庭责任,最终向孙小红提出分手。为了留住张国强,孙小红跑到张国强家里,和“正室”大打出手。但是过激的举动更坚定了张国强的选择。

  眼见无力回天,孙小红只好接受现实,但她提出要一笔100万元的精神补偿费才肯罢休。孙小红整日跟踪,甚至不惜开车撞向张国强的车,要同归于尽。为了息事宁人,张国强随手给孙小红写了一张100万元的借条,二人分道扬镳。

  事实上,借条只是张国强的缓兵之计,他压根没想给这笔钱。孙小红看对方“耍赖”,直接拿着借条诉上法院,要求张国强返还借款。

  在法庭上,孙小红表示,张国强分批向她借款,合计100万元,这些钱全是现金给付,有借条为凭。张国强辩称,借条并不真实,是在孙小红的胁迫下才写的,双方没有借款关系。平日里,都是自己承担着孙小红的高消费,还拿出了凭据说明给过孙小红不低于30万元。而孙小红根本没有能力借给他100万。

  看着眼前这个让自己工作难保、家庭危机的“小情人”,张国强也发起了狠,提出要追究孙小红敲诈的刑事责任,并当庭提交了报案材料。

  律师分析

  是否借款不光看借条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借条就是借款的唯一凭证,有了借条就一定能要回钱。孙小红也抱着这个心理,白纸黑字,看你怎么抵赖?

  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郭万华律师分析说,从表面上看,孙小红拿着张国强手写的借条主张权利,似乎万无一失。但100万元的借款不是一般性款项,在司法实践中,不仅要看当事人之间的借据是否真实有效,还要审查其履行情况,比如有无转账记录等,就是要看钱是不是真的给了。尤其对于大额借款,出借人主张现金交付的,法院还会审查出借人自身的经济实力、交易习惯,出借人无法举出其他证据的,法院一般不会仅凭一张借条就轻易认定借款交付的事实。

  在此案中,张国强的经济条件明显优于孙小红,张国强不仅承担了所有支出,还给了孙小红30万,这是一个切入点。

  另外,孙小红应该提供这100万元款项的资金来源,如果是向亲戚朋友借来的,借款人可以出庭作证,并提供取款或转账记录。如果是孙小红自己的积蓄,也应该提供钱款出处的证据等。所以,孙小红只凭一张借条,而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是存在证据缺陷的。

  郭律师说,从常理看,孙小红根本不可能、也没有能力在家放着100万现金等张国强来借。这么高额的借款通过现金出借也有悖于常理。加上孙小红本人的经济能力,能否借给张国强这么多钱很可疑。由于双方确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单位和派出所都能证明孙小红有多次纠缠打闹的情况,存在逼迫张国强书写借条的可能性。从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的严肃性出发,二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引来的不真实债权债务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强索借条涉嫌敲诈勒索

  郭万华律师表示,对于张国强指责孙小红构成敲诈、并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的问题,属于公安机关的调查范围。

  郭律师介绍说,敲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因为婚外情讨要补偿费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若强行采取威胁或要挟的方法索要财物,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且达到一定数额的,就可以被认定为敲诈或有敲诈嫌疑,很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确实有情人到对方的居所、单位闹事相威胁,索要钱款被指控敲诈勒索罪的案例。因此,采用过激的方法主张所谓的“权益”,很可能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分手补偿不受法律肯定

  郭万华律师表示,婚外情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法律上也是否定的,对于其引发的补偿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治的情况下达成的和解除外。

  不过,在给情人补偿的问题上,无辜的配偶的权益往往都被忽视了。通常情况下,出轨一方给情人的补偿用的都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这一行为实际上侵犯了夫妻另一方的财产权,另一方完全可以提出异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回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或要求夫妻一方给予其相应的补偿。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法官也主持进行了调解工作,张国强同意给孙小红一些补偿,100万借款也没有被认定,双方互无争议,不再联系。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今日我坐堂

 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

  郭万华律师

  资深婚姻家庭律师,兼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咨询师二级资质,北京离婚律师网(www.bjlhlawyer.com)创始合伙人和高级管理人。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北京律师协会会员。成功办理了多起有影响的婚姻类案件,如调解某投资集团公司CEO涉及近十亿元财产案、某外资企业高管变更抚养权案、某美籍华人离婚后巨额境外财产分割案、某德籍人士巨额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案。在长期的工作中收集了大量有法律价值的资料和判例。尤其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争取、心理问题的疏导、离婚后心理调适、家庭矛盾的调解等具有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处理经验。已出版《我的婚房谁的名》《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纠纷180问》《离婚自助一本通》《继承自助一本通》《房地产纠纷案例与实务大全》《财富传承案例与实务操作》《身边的婚姻法律顾问》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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